王洽(?—1630) 字和仲,臨邑縣恒源街道辦事處沙河村人。1591年(明萬歷十九年)中舉人,1604年成進(jìn)士。歷任東光、任邱、長垣知縣,為政清廉,“名重北畿”。天啟初年,遷太常寺少卿。1623年(天啟三年),浙江發(fā)大水,洽以右僉都御史前往巡撫,免稅賑災(zāi),民賴以安。1625年,受魏忠賢陷害,被奪職閑住。1625年(崇禎元年),詔任工部右侍郎,后提兵部尚書,上疏陳軍政十事,帝稱善,即令行之。1629年10月,清兵由大安口入侵,都城戒嚴(yán),洽急征四方兵入衛(wèi)抵抗,但終不能阻止清兵深入。廷臣以“備御疏忽,調(diào)度乘張”奏上,帝將洽下獄。1630年4月,牽病死獄中。著有《奏疏》多卷,《瑞露館文集》、《吾鼎齋尺牘》等書,刻有《瑞露館刻石(來禽館真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