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邑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于2021年12月30日決定:
梁偉同志任臨邑縣監(jiān)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職務。
于磊同志任臨邑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代理院長職務。
劉剛同志任臨邑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代理檢察長職務。由縣人民檢察院報經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德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
根據縣人民政府的提請報告,于2021年12月30日決定任命:
肖志勇同志為臨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張紅花同志為臨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免去:
李愛民同志的臨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陳 勇同志的臨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聶志國同志的臨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張 妍同志的臨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現(xiàn)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