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積習難改,我寫作時喜歡用鋼筆書寫,然后打字發(fā)出。握一支鋼筆,涂鴉出一行行的文字,很是愜意。
我自幼家貧,孩童時就跟大孩子們一起拾柴撿煤渣。上五年級時,偶有同學有支鋼筆,我羨慕得差點生出嫉妒。升到六年級,姐姐初中畢業(yè)參加工作,她把一支用過的鋼筆送給了我。這時我才真真切切心滿意足地擁有了第一支鋼筆。
和妻子剛相識那會兒,她在鄉(xiāng)下一所學校當老師,知道我喜歡胡寫亂涂,有一天見面后鄭重其事地將一支鋼筆塞給我,這除了有些小資情調(diào)外,自然也有助我成材的愿望。這支鋼筆在我結婚后一直用著。一次有位朋友來訪,不慎將鋼筆摔到地上成了兩截,我心里不快,當時有所表露,事情傳出去,有人說我小家子氣。
有位發(fā)小在省城開公司找我敘舊,見我用的鋼筆,嘿嘿一笑說,“都啥年月了,該武裝武裝了?!彼麖膽牙锾统鲆恢讳摴P,“送給你湊合著用吧?!焙髞砦疑洗髮W的外甥暑假來看我,拿起鋼筆愛不釋手,我順口說:“你喜歡你就用吧。 ”他做了個鬼臉問:“你舍得?這可是派克筆。 ”我笑了笑沒說話。
鋼筆除了有寫字的功能,還有裝飾的效果。困難時期,有人在藍布中山裝上衣兜里插一支鋼筆,場合里一招搖,一定是個識文寫字的公家人。如今,有了金筆銀筆,擁有者更顯地位和氣派。貴重之物與我無緣,衣食不繼的往日,溫飽寬裕的今天,我對待物品的態(tài)度講究實用,能解決問題就可以了。
有了電腦,本該放下鋼筆,輕輕敲擊鍵盤,所需的文字便會跳出來,但是,更多時候我還是愿意用一支平平常常的鋼筆行走在一張張白紙上。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