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通訊員馬世利“感謝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今后女兒看病的醫(yī)藥費有著落了?!苯?,陵城區(qū)的馬大娘來到該區(qū)法律援助中心,對工作人員表示感謝。馬大娘的女兒因遭遇家暴患有精神疾病,對方又提出離婚,一家人有苦無處說,好在援助中心多角度維權,為他們爭取了最大利益。
【事件回顧】
15年前,孟女士與趙先生登記結婚,婚后共生育三個子女?;楹?,趙先生曾對孟女士實施毆打恐嚇致其患上精神分裂癥。趙先生對妻子的日常生活和病情消極對待,未給予及時救治,造成孟女士精神二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
四年前,趙先生將孟女士交給岳父母照顧后進京務工。如今,孟女士的父母年逾七旬,照顧女兒已經體力不支,這些年為給女兒看病花費了數(shù)十萬元,趙先生除偶爾支付生活費外拒不承擔扶養(yǎng)義務。
【援助過程】
近日,趙先生將孟女士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孟女士的母親馬大娘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陵城區(qū)鄭家寨法律服務所的崔明亮承辦此案。
崔明亮接受指派后,聽取了馬大娘的意見。馬大娘認為女兒是因為趙先生的過錯患病,現(xiàn)在無錢醫(yī)治,必須讓對方給看好病才能提離婚的事,如果離婚也要讓對方一次性拿出30萬元,并爭取孩子的撫養(yǎng)權。
崔明亮分析認為,孟女士不適合撫養(yǎng)孩子,堅持不離婚不利于孩子成長,也不利于孟女士病情康復,遂建議可以同意離婚,但會爭取分割共同財產,以便日后的生活和治療,辦案思路得到了當事人認可。
開庭前,法院主持了庭前調解,承辦人為孟女士爭取了20萬元扶養(yǎng)費。最終判決準予雙方離婚;趙先生撫養(yǎng)孩子,自行承擔撫養(yǎng)費,孟女士享有探視權;趙先生一次性給付孟女士共同財產分割款20萬元。
【律師說法】
當夫妻一方患病或者喪失獨立生活的能力時,另一方有扶養(yǎng)能力但拒絕扶養(yǎng),情節(jié)惡劣的,可能涉嫌遺棄罪,將面臨刑事懲罰。如果夫妻雙方因扶養(yǎng)問題發(fā)生糾紛,可以經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關部門將會根據(jù)實際情況為當事雙方提供最有益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