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天157名醉駕者“進班房”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楊紅省“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近乎人人皆知的生活常識已深入人心,但隨著公安交警部門路面查糾力度的不斷加大,全市查處涉酒駕駛員數量有所上升。
鑒于此,自7月初開始,德州公安交警開始規(guī)范醉駕案件查處辦理流程,明確凡醉駕者,一旦血檢結果確認一律先行刑事拘留,再審查起訴。同時,警方為醉駕案件辦理設定“時間表”,明確一般醉駕案件自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7日內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提升辦案效率,增加處罰的震懾力度。8月1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提供的數據顯示,7月份,德州157名醉駕者直接“進班房”。
在德州,醉駕一律刑拘
“酒駕醉駕”歷來是公安交警部門重點查處打擊的違法行為,但嚴查嚴處之下仍有人心存僥幸、知法犯法。如今,只要是醉駕違法行為,一律“先拘留、再移送審查起訴”。自7月初以來,德州公安交警高強度治理涉酒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換來了路面的安全暢通。
7月15日下午,交警直屬一大隊將月初至當日查獲的5名醉駕司機移送至德州市看守所刑事拘留,打響了德城區(qū)醉駕直接刑拘第一槍。7月3日22時左右,該大隊民警在湖濱大道開展查處交通違法集中行動中,查處一輛魯N牌照的白色桑塔納轎車,163mg/100ml的檢測結果證實該駕駛員趙某已涉嫌醉酒駕駛。在進行抽血采樣后,最終檢測報告顯示趙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為162.lmg/100ml,超過“80”醉酒駕駛標準一倍多。
趙某只是這5名醉駕司機中的一位。7月份以來,全市公安交警部門結合轄區(qū)道路交通實際,在各主要路段及交通事故易發(fā)路段設點設卡,科學部署警力,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嚴查酒后駕駛、醉酒駕駛、涉牌涉證等重點違法行為,堅決做到發(fā)現一起,處罰一起,糾正一起,全力遏制酒后駕駛的勢頭,形成嚴查、嚴懲、嚴處的高壓態(tài)勢。
7月16日,齊河交警大隊將3名醉酒司機押送至德州市看守所;17日下午5點,交警直屬三大隊聯合運河公安分局,出動6輛警車,將近期查獲的10名醉酒司機押送至德州市看守所;19日,交警直屬二大隊也將近期查獲的6名醉酒駕駛人移送刑拘……至此,5天時間內,齊河、禹城及三區(qū)公安交警部門已對24名醉駕司機進行集中刑拘。“沒想到血檢結果出來,馬上就會被刑拘!”酒司機康某面對眼前的民警連連自責,并表示這次以身試法將是他遺憾終身的代價。也有不少“酒司機”表示,如今醉駕的“刑拘速度”讓他們多了一份對法律的敬畏,接下來只得在高墻內“反思人生”。
警方數據顯示,今年7月份,全市公安交警查獲酒后駕駛769起,醉酒駕駛157起。
嚴打醉駕,將一直持續(xù)
對醉駕司機一律刑拘會不會只是一陣風?對此,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這項政策會一直堅持實施下去。
記者梳理發(fā)現,“凡醉駕者一律先行刑拘再審查移送起訴”的規(guī)定出自《德州市公安局夏季社會治安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該方案提出7月1日起至10月10日,在德州市開展夏季社會治安專項整治工作。其中在道路交通管理領域提出嚴查酒駕醉駕以及城市、農村道路六類交通違法,包括超員、超速、逆行、無證駕駛等。而針對醉駕,更是明確了先刑拘后移交審查起訴的工作原則。
據悉,以前因各交警大隊警力有限、辦理醉酒案件執(zhí)法標準不夠細化以及嫌疑人到案情況不同,再加上法院、檢察院等協(xié)同辦案部門的實際辦案情況不同,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辦理時間長達3個月甚至更長。
為此,今年6月市公安局制定了《德州市公安機關規(guī)范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試行)》,從規(guī)范接處警、受立案、規(guī)范現場處置、規(guī)范血液檢測、規(guī)范適用強制措施、規(guī)范調查取證、密切檢法配合、嚴格執(zhí)法管理監(jiān)督、嚴格執(zhí)法責任等八個方面對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的辦理進行了規(guī)范,統(tǒng)一了執(zhí)法流程和執(zhí)法證據。
《意見》要求針對現場呼氣80mg/100ml以上、現場執(zhí)法錄音錄像能夠記錄駕駛人駕駛狀態(tài)、駕駛人對酒駕無異議的,自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7日內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重大、復雜案件自采取強制措施之日2個月內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介紹,今后市公安局還將會同法院、檢察院、司法局等部門,進一步規(guī)范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辦理流程,提高調查取證與起訴、審判工作的有力銜接,實現有效打擊犯罪與認罪從寬處理的有機結合,提升辦案質效,保證公共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公安交警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無論何時,圖一時之快,漠視法律,將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當兒戲,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老年代步車、三輪電動車等也在查處范圍,醉酒駕駛相關車輛也將被刑拘。